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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示系统应用管理立规矩

类别:行业新闻 日期:2019-1-4 8:16:00 人气: 来源:

  山西省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管理暂行办法》,从归集主体及原则、信息归集与公示、信息共享与应用、运行与保障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公示系统的使用、运行和管理。《办法》共5章27条。

  《办法》明确,公示系统由面向的统一公示平台和面向各级机关的协同监管平台构成,为社会查询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实现精准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其中,统一公示平台将实现企业信息公示查询、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和扶持小微企业信息公示等公示查询功能,协同监管平台将实现“双告知”信息推送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联合、抽查检查等信息归集共享功能。

  《办法》,公示系统将归集市场主体的行金木水火土查询表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确认信息、抽查检查信息、信用约束和信息、扶持小微企业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应当归集的信息。社会可以随时登录公示系统查询上述信息。

  据悉,自2016年5月1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上线运行以来,企业通过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累自身信用,获得更多信用红利;部门通过其共享涉企信息,实现工作联动,提升监管水平。截至目前,公示系统已归集公示336万余户市场主体信息,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2.5万条,行政处罚信息6.1万条,抽查检查信息3.7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6.5万条。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www.hengpuna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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